劳务合作协议
甲方:东莞市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为合理安排务工人员输出和接收工作,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务实,公平公正的合作宗旨,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人数 ,男女比例 ,乙方工资 元/小时,如果比例和人数没有达到,乙方工资按 元/小时计算。甲方保证每月工时不少于260小时(旷工,请假除外),包食宿。
2、乙方员工上班满7天且办理出厂手续者结算工资,自离未办理出厂手续的不予结算工资。合同到期结算工资后仍在工厂食宿的按15元/人/天扣除。
3、乙方年龄在16-35岁,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甲方必须接收,否则甲方有权不接收。
4、甲方必须于次月将上月乙方工资准时发放。发放方式:由甲方直接在工厂内发放给乙方员工。
5、甲方保证每月上班时间不少于26天,保底260小时/月(旷工,请假按实际工时计算),上班加班时间按工厂生产安排。
6、乙方员工聚众闹事、罢工、怠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员工自行负责。
7、乙方保证两个月内流失率不能超过30%,一次性辞工离厂不能超过8%。
8、甲方保证向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10、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合执一份。
甲方:东莞市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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