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教您发催款联络函
发布时间:2015-03-03 08:11:15 点击数:
催款联络函
致:东莞市 有限公司
先生
截止到20 年 月 日,贵公司尚欠弊司 货 款 元,均早已过付款期限,经多次联络贵公司仍未安排支付。
现郑重向贵公司发函,请贵公司恪守商业诚信,接函后一周内安排支付全部货款以及违约金,或积极拟定还款计划(还款计划格式见附件)给我公司,我公司同意后可以按计划执行。
否则,弊司将授权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提起诉讼,届时贵公司不但需要支付全部货款,支付违约金,还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等一系列费用。
若如此,除因诉讼增加额外的经济损失外,贵公司其他供应商或客户得知该情况后,贵公司的商业信誉亦将受到严重影响。希望贵公司慎重考虑,并尽快安排支付货款。
顺颂商祺!
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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