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加工、托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制造模具并托管于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模具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制作模具所需原材料由 方提供。模具价款为 元,甲方支付一半,其余乙方承担,但甲方此后应委托乙方注塑。
第三条 模具制作完成并验收后,交由丙方托管。丙方不具有模具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不得擅自处理该模具。
第四条 模具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1、 模具制作完成后,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2、 模具经甲方验收后,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拥有模具的使用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均不得将模具转让、转借、转租给第三者,或为第三者生产产品。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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