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补偿协议书
作者:赵小兔律师 来源:www.guwenlvshi.com 发布时间:2011-09-27 09:45:11 点击数:
导读:2007年9月10日晚上,乙方赵XX在甲方公司突发疾病,经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诊断为脑出血。现甲方根据人道主义救助精神,经与乙方家属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一次性支付救助、补助费等人民币40000元(…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救助、补助费等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扣除此前已借的13000元,还需支付27000元。)给乙方家属。
二、即日起甲、乙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三、乙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及其家属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手印):
乙方儿子(签字、手印):
乙方女儿(签字、手印):
律师见证:
本律师事务所现仅对以上盖章及签名的真实性进行见证,证明以上盖章以及签名是自愿的、真实的。
律师所章:
二OO七年十月 日
首席律师
赵 小兔 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欠款催收、建筑房产、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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