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LED灯货不对板 代理商欲索加盟费

 来源: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发布时间:2011-08-22 09:06: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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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灯货不对板 代理商欲索加盟费
总公司解释称灯具进行了升级改造,但不会提前告知代理商
东莞时报记者 陈景彬

  龙先生交了88800元的加盟费后,成为了东莞华晨科技有限公司孔明LED灯在重庆的代理商。然而,他却发现该公司要么延迟发货,要么货不对板。昨日,他再一次来到东莞,但还是没能要回所有加盟费。华晨高新科技园王总表示,货已经全部发出去,只是部分产品进行了升级,没有提前告知代理商。

  代理商

  货不对板退加盟费遭拒

  龙先生来自重庆,今年4月份,他通过网络介绍,交了88800元的加盟费后,双方签署了合同,成了东莞华晨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代理商。

  然而,当他回到重庆后,却发现自己收到的灯具跟当初所订的不尽相同,除此之外,还有一批货迟迟未能发到手。记者昨日从龙先生所出示的收据上看到,部分灯具确实标了一个“欠”字。

  鉴于以上情况,龙先生决定退货,并要求退还所有的加盟费,但均遭到拒绝,“刚开始还跟我们承诺,要是不满意可以随时不做,现在却只退80%的费用,还有20%要我们自己来承担,我们当然不愿意啊。”龙先生还说,合同上根本就没有注明这一条。

  总公司

  产品升级不会提前告知

  6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华晨科技有限公司所在的华晨高新科技园。一名自称王总的负责人表示,代理商都不是随便都能做,不但要对公司进行考察,我们也会对人进行审核,既然签署了合同,就表示双方意见达成了一致。

  他告诉记者,订做灯具都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当初才写了一个“欠”字。至于出现货不对板的问题,王总表示,公司的灯具都是针对终端客户,而不是代理商,公司会根据市场调研的情况,不时对灯具进行升级,可能外观、形状等有少许变化,但还是同一个型号,技术、功率以及材质还是保持一致。不过,不会就升级变化提前告知代理商。

  对于龙先生退出代理商并索回所有加盟费的问题,王总并没有透露具体如何解决,只表示可以处理好,并承诺一定会负责到底。

  律师

  提醒市民完善合同条款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具体情况都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来判断,看看该合同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该公司有没有把义务履行到位,要是达到违法的条件,事主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索回加盟费。

  对于合同没有详细规定的现状,赵律师认为,要是打官司,也不一定能拿回所有加盟费,即使拿回来,还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因此他建议事主最好能够协商解决,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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