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适房要符合3条件 一是有东莞户口才能买

  发布时间:2008-07-08 12:36:46 点击数:
导读:申请经适房已拟订基本条件:●具有东莞本地户口●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上一年人均收入低于14400元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东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已…

申请经适房已 拟订基本条件:
●具有东莞本地户口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上一年人均收入低于14400元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东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已上报市政府等待审批,其中规定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必须是东莞市户籍、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上一年人均收入低于14400元,此外还有家庭资产等方面的要求,最终的东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要等相关法规出台后才能确定。 
申请经适房要符合3条件 
据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资格申请东莞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必须具有东莞户口、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上一年人均收入低于14400元,此外还有家庭资产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已享受过泥砖房改造、房屋重建和已购买农民公寓或已入住其他解困房的家庭将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也不能再享受廉租住房相关政策。 
相关人士解释说,之所以人均年收入标准定为“低于14400元”,是因为广东省相关规定要求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要按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等因素确定,其中家庭收入标准线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150%至200%划定,而东莞的最低生活保障为400元,上浮200%为1200元,故确定了年收入14400元的标准。 
试行办法已上报市政府 
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莞市房管局已经制定了《东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东莞市新莞人廉租住房实施意见(试行)》。目前这三个意见已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各镇(街)的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审批。 
此外,东莞市政府已经决定成立东莞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有关工作。同时各镇街也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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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调查困难家庭住房状况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将从4月1日开始开展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分为自行申报和调查员核查两个阶段,4月1日至15日期间,需要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镇(街)房管所自行申报。在4月16日前,各镇(街)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会将调查的相关情况统计后上报市房管局。调查过程中,市房管局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验证报表数据的可靠性。

各镇(街)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将采集的调查表信息录入到房屋调查系统,再由市房管局和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审核。此后市房管局将以此编写东莞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报告。东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具有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市民并不是全部从调查对象中产生,同时符合申请条件而又未被列入调查对象的市民,仍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是否有资格申请东莞经济适用房要等相关法规出台后才能确定,与本次调查无关。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经适房数量

据介绍,这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摸清东莞市户籍人口中现有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了解住房需求,为制订东莞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量化指标,同时也是为了给东莞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供可靠依据。

调查还将作为东莞市今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调查结果出来后,相关部门将统计调查对象住房需求状况,然后根据一定的比例确定今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数量。调查的另一个目的是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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